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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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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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据市
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x 府办发明电〔xxxx〕xx 号)要求,切实集中整治我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
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
生电动自行车火灾 xx 起,造成 x 人受伤,问题隐患集中体现在违规停放充电、
违规改装改造、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区“城中村”区域较为广泛,
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街道、各
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
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依法督促指导电动自
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全链条安全责任。
二、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文明
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辖区范围内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xx 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工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摸排各自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
放点、充电桩数量、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电池储存、
回收场所等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各街道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排查、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进
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等问题;xx 公安
分局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
查;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等问题;
区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
xx 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xx 交警大队要持续
加强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监管。
三、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我区电动自行
车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
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
备案管理机制,拟新建点位由街道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对点
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除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
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以外区域集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
电柜建设,拟建设的点位由各街道办报区城管委办初核,区建设局、区消防救
援大队组织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辖区内集中充
电设施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漏电等消防设备,区城
管委办要根据各街道报送合作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库,加强后续管理,同时,
牵头组织制定出台我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充电柜等日常管理办法,
对商业广告比例等相关配套措施进行明确。市资源规划直属分局、区市政园林
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项目选址、审
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要依据实际提供支持和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要鼓励推广
在居民小区电梯或门厅楼梯内加装“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感应识别”系统,已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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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府办发明电〔xxxx〕xx号)要求,切实集中整治我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xx起,造成x人受伤,问题隐患集中体现在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装改造、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区“城中村”区域较为广泛,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