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据目前掌握情况,各地工作
推进很不平衡,有的还比较滞后。今年一季度,有 532 个脱贫县没有新
增监测对象,是不是真有那么稳定?从最近舆情反映的情况看,我觉得
不容乐观。更严重的是,还有一些县的监测数据居然是“零”变化。4月
初,这些情况,我们已向各省区市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作了不点名通
报,并抄送省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但到目前,竟然还有 13 个县的
数据仍是“零”变化。今年时间接近过半,有的地方还在等待观望,有
的胸中基本没数,有的还是盲目乐观。这些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要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在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我们还
将重点予以关注。
二、准确把握监测帮扶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范围,优化监测方式程序,完善
帮扶政策举措,提出了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指
导性文件。各地一定要吃透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要明确监测对象范围。首先要明确,监测的是所有农村人口,
而不仅限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指导意见》将监测对象分为三类,一
是脱贫不稳定户,二是边缘易致贫户,三是突发严重困难户。这次新增
了“突发严重困难户”,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算脱贫不稳定户
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其次,各省要合理确定监测范围。《指
导意见》提出由各省综合本区域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不再设定规模限制。工作中,一定
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也要防止把不
符合条件的人放进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则帮。
(二)要及时发现认定监测对象。做好防止返贫工作,关键在于早
发现监测对象,这样才能早干预、早帮扶。《指导意见》明确,综合运
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三种方式,健全监测对
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目前,各地主要依靠基层干部排查和农户自主
申报,这看似是“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