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从政治巡
察、教育整顿的情况看,我们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主要表现为: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履行好抓班子、
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有的对是非对错态度不够鲜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
愿管、不敢管、不善管,放任自流;有的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使法院
蒙尘受辱。去年 X 月 X 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对 XX 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其分管的部分干警也在此前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批评教育。执行局原副局
长 XX 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
刑。 这些案件在 XX 区,在全省法院、市区的纪委全会和巡察工作结束后的党
风廉政 建设会上,被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多次提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
监委主任 XX 在对区委书记 XX 同志开展监督谈话时,也将我院干警的违纪违法
情况作为一 项问题明确指出,并要求整改。我到 XX 工作半年间,签批最多的就
是各级纪委、 检察院、公安局的调卷、核查手续,可以说是应接不暇。这说明
还有很多问题需
要解决,还存在着很多廉政风险。
二是政治建设有待落细落实。有的干警对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不
足, “重业务、轻党建”,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干警政治理论学 习
不够系统深入,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司法、就
案办案,导致案件效果不佳。
三是权力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审判监督管理理念、方
式和手段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对审判监督管理转型研究不够;有的法官不能
准确理解司法责任制的内涵,只要求放权而排斥监督制约;有的庭长审判监督管
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导致放权与监督脱节,滋生廉政
隐患。 “三个规定”制度落得不实,2021 年 1—6月、1—9 月, “三个规
定”平
台填报连续9个月零报告,我院此项工作先后两次被省法院通报点名批评。
四是工作作风存在不严不实。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我们
中的少数人还在“穿新鞋,走老路”。有的群众感情淡薄,对待当事人“冷硬横
推”,对领导唯唯诺诺、对群众颐指气使;有的司法行为不规范,不遵守司法礼
仪,不按规定着装;有的纪律松驰、自由散漫、不讲规矩,迟到早退,办公室脏
乱差,开会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有的办案子挑肥拣瘦,推诿拖拉、敷衍塞责、
效能低下;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在其位不谋其政,人很忙事没动,“水面打滚”、
一问三不知,搞“点卯”那一套;有的学会了“佛系”、 “躺平”、 “硬挺”,
不会就不干、我弱我有理,甘当“巨婴”;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比待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