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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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按照《党章》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拟印发〈2022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规定的各项程序,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党员纳新对象进行了预审,现将2022年全市市直单位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如下:市直单位上报党员拟纳新对象**名,拟通过**名,暂缓**名,其中因培养期不够暂缓**人、因政审问题暂缓**人、因程序不规范暂缓**人。1.政治标准把关到位。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严把政治标准。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