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注意事项
VIP专免
2024-01-19
999+
12.67KB
8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信访注意事项
根据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
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
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
依法处理。
二、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
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
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
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
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
理
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
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
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
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
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
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摘要:
展开>>
收起<<
信访注意事项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二、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