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理论:在新时代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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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民主法治发展实践经验,深化对民
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具有
原创性、标志性意义的重大理念,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
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部
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把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
容,为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
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使命。在立法工作中坚持
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
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在立法工作中坚
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现人民对国家治理的有序
参与。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了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
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在总则部分增加坚持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原则和要求,同时作
律制度安排,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过
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实践中形成的科学合理制度安排,确保
了把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保障人民权益、增进
人民福祉体现在法律条文上、落实到立法工作中,广泛凝
聚立法共识,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
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的主体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
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在我
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
产生,代表人民通过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党和国家
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立法权,把
反映民情民意、监督政府依法际问题
结合来,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使
会行使立法权,是法律人大代表的光荣职责
2015 8
议重要法律先后审议通过了宪法修、监察法、
外商投资法、民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
摘要:

在新时代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民主法治发展实践经验,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具有原创性、标志性意义的重大理念,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部署,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立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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