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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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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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农业
农村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
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
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
发展格局,以完善立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
审批服务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农、
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
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涉农立法
1,参与农业农村立法研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种业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
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农药
包装废弃物管理、生猪屠宰管理、种畜禽管理、长江大保护等重点
领域立法调研和重大立法问题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责任单
位:市委农办秘书科、局法规科、政改科、科教科、市场信息科、农
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渔业中心、局属相关
单位)
2.加强涉农法规规章清理。
建立健全局法制机构牵头、局属单位配合、专家协助审查制
度,推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市政府
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报送清理建
议,公布清理结果,确保涉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责
任单位:局法规科、局属有关单位)
二、深化执法改革
3.全面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
业综合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意
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综合运用函询、约谈、通报和
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快改革进度。组织各地开展执法改革自查和交
叉互评活动,推动市县圆满完成“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人
员划转到位、执法保障到位”改革任务,健全市县两级权责明晰、上
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责
任单位局法规科、人事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相关单位)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活动,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骨干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新进人员执法培训,组织市县执法人
员参加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
活动,组织岗位练兵、专业练兵和实战练兵,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
政执法能力。组织新进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
试。推动各地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着装,规范
使用农业综合执法标识标志,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
一标识、统一形象。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全国农业
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业务学习、信息报送等工作,实现执法
办案全程动态监督。积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
建,大力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提升全市农业执法能力
和水平。(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相关
单位)
5,强化农业执法监督。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我省地方性法
规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印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
目录》。健全细化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农
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理顺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关系,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全面履行法定
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局法规科、农
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相关单位)
标签: #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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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完善立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审批服务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推进涉农立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