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调研报告
VIP专免
2024-01-17
999+
12.62KB
5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
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全市运用
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开展调研。
一、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
责,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背后的成因和特点,找
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179 份。
从制发主体看,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15 份,占
8.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76 份,占 42.4%;市县两
级派驻(出)机构制发 88 份,占 49.2%。
从制发情形看,全市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发
53 份,占 30%;根据审查调查结果制发 95 份,占
53%;根据巡视巡察反馈情况制发 20 份,占 11%;根据
信访举报等其他情形制发 11 份,占 6%。
从整改情况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电话督办、现场
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
踪问效。截至目前,已督促责任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 231
个,形成整改措施 453 条,推动解决问题 131 个,修订完
善制度规范 238 项。
二、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质量参差不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
和监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尽一致,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
未能充分认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没有将其作
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有的以制发数量体现工作成绩,
为发而发,甚至简单以制发建议来取代问责;有的忽视调
查研究环节,未深挖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制度机制原因,
浮于表面、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有的建议文本格式不规范,分析问题或提出建议过于简单。
程序内容把握不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
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
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
推动整改”。当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建议
“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等方面,存在程序随意
性大、建议书内容不聚焦等问题。有的针对一般性工作问
标签: #调研报告
摘要:
展开>>
收起<<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调研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近日,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全市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开展调研。一、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基本情况去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背后的成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9份。从制发主体看,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15份,占8.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76份,占42.4%;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制发88份,占49.2%。从制发情形看,全市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发5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