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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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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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法治“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依据《人民调解法》建立的自愿平
等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
和主力军作用,是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但通过调研发现,我市
人民调解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尽完善,保障能力不够到位,创新
动能不够强劲等问题。需要我们汲取先进地区经验智慧,深入思考谋划,积极探索创
新一条符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展现新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
能增效。
一、全市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
基础地位,通过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建立专业工作队伍、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大力开
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全市建成县级人
民调解中心 X 个,建成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 X 家,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
织近 X 个,培树人民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 X 个,为 X 多个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
民调解员 X 人,兼职人民调解员 X 余名。先后有 X 个县区司法局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先
进集体,X 个人民调解组织获得全国表彰、X 个人民调解组织获得省级表彰,X 个人民
调解员获得国家级荣誉、X 个人民调解员获得省级荣誉,X 市司法局(X 省唯一一个地
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被国家卫健委等 X 部委表彰为“X-X 年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
出集体”。
二、调研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探索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
台的成功经验,按照党委谋划、政府建设、调委会入驻、司法局管理、部门对接的工
作思路,探索建设我市市级人民调解中心。依托中心平台,整合市、县、乡、村四级
人民调解工作资源,开通服务热线,一窗接待受理,归口落实调解,建立集约化、规
范化、科学化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模式,打造集统筹、管理、指导、服务于一体的人
民调解综合枢纽,突出中心化解所属领域矛盾纠纷“专科医院”优势,形成与信访接
待中心等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既分工不同,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同时,对不适宜人
民调解调处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
决、诉讼等合法途径依法解决。
(二)探索稳固人民调解基础根基的新模式。按照省司法厅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
评定工作机制,吸纳人才,激发活力的政策导向,思考谋划出台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
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评星定级,并与个人待遇挂钩,营造人民
调解队伍建设正向激励氛围,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结合等级评定,深入调研,大胆
创新,探索引入跨级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严把标准、扎紧关口、限定指标、试行
推进等措施,把贡献突出、符合特定条件的乡镇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适时纳入市级财
政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序列,助力县区缓解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难题,稳固人
民调解基础根基。
(三)探索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新路子。一是落实行业性专业性调
委会建设政策。按照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单位
应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相关
要求,积极与住建、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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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法治“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依据《人民调解法》建立的自愿平等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群众自治活动,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和主力军作用,是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但通过调研发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尽完善,保障能力不够到位,创新动能不够强劲等问题。需要我们汲取先进地区经验智慧,深入思考谋划,积极探索创新一条符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展现新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一、全市人民调解基本情况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地位,通过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建立专业工作队伍、积极培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