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及履职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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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考评制度(区县) ..................................................................................... 1
“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区县) .................................................................... 2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考评制度(区县)
第一条 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
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
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G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构建社
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
实效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鼓励创先争优,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
第三条 考评对象为全县所有国家机关,具有司法、行政执法权的责任部门及乡
镇(街道)为重点考评对象。
第四条 每年度集中考评一次。考评年度时间段为本年度 x 月 x 日至 xx 月 xx 日。
第五条 考评工作在中共 xx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以下简
称“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法
办”)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评主要从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治教育学习、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坚持依法决策和履职、领导干部法治履职等方
面进行,重点考评创新推动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及其绩效情况。
第七条 考评对象每年第一季度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县普法办备
案。每年 xx 月 xx 日前对照本单位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及《xx 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
法”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进行年度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报县普法办。
第八条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确定 5—7 家部门为本年度“谁
执法谁普法”履职受评议单位。履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实地核查。县普法办组织人员通过实地察看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照全县各
国家机关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及《xx 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
评分表》,对受评议单位进行打分。
2、履职评议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组
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媒体、法律工作者代表等听取受评议
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和观看普法成果展示,现场予以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