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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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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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大宣讲材料
十八大以来,以 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公正廉洁司法,将建立防止内
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写入了《中共中央关
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认真
落实《决定》要求,2015 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
“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
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
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
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防止干
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
“红线”,为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司法
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建立“防火墙”和“隔离带”。
当前,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
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将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
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点内容。作为党
政机关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带头学习遵守宪法法律和
“三个规定”,发挥维护司法权威的引领作用,进一步
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
1
(一)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
2
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
〔2015〕23 号)
关于领导干部范围: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
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
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属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1.在线
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
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
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3.授
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
情的;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
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
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
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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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大宣讲材料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公正廉洁司法,将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认真落实《决定》要求,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司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