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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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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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
《纲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的通知》(沪发改规〔2023〕1 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和市
农 业农村委联合开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市‘十四
五’规 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
四五”规 划》(沪府发〔2021〕9 号,以下简称《专项规
划》)实施中期评 估工作。为落实好我委牵头的各项评估任
务,经研究,形成评
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十
二 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
国的 总要求,着眼于上海超大城市乡村特点,坚持“两个面向”、
“两 个对标”的整体要求,以全面总结评估市“十四五”规
划《纲 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专项规划》的指标目标、主要
任务、重
大工程完成情况为重点,客观评价本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
况,充分研究把握新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建议,为全面
高质量推动“十四五”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 我委承担的主要评估任务
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评估和<上海
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安排》,一是系统梳
理总结我委涉及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
二是牵头汇总相关部门的专项评估报告;三是撰写我委专项评
估报告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相关评估素
材;四是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共同起草形成《专项规划》实施中
期评估报告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评估素
材,按程序报审。
三、 评估内容要求
(一)评估要点
请各相关处室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市“十四五”规划
< 纲要>乡村振兴专题评估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
>中
期评估工作的分工方案》(详见附件 1),重点评估以下五方面内容:
1.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评估《专项规划》的主要指
标 完成情况,填报 2022 年完成数和 2023 年预计数,对于
需要调
整优化的指标,详细说明原因。
2. 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对《专项规划》和市“十四五”规
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涉及的构建大都市乡村产业体系、全
力打造生态宜人的美丽乡村、提升乡村居民生活水平和品质等
相关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梳理总结实施成效和经验做法。
3. 重大工程完成情况。 对实施“三园”工程和纳入国家
“十 四五”规划《纲要》102 项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及我委的 2
个重大 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实施过程中
的难点问
题,并提出针对性举措。
4. 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 梳理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在农业
农村领域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及成功经验,每个相关处室提交一
篇案例。
5. 下一步对策建议。 结合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本市第十二次
党代会精神,在开展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谋划新一轮乡村
振兴规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重点分析各自条线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
出相关工作举措和政策建议。
( 二 ) 评 估 时 点
根据《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统
一要求,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 为 2022
年 12 月31 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
期评估
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 工作安排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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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2023〕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乡村振兴专题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9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为落实好我委牵头的各项评估任务,经研究,形成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