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做生态文明“护卫军”。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略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
类犯罪 54 人,提起公益诉讼 44 件。依法办理胡某等人非法
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 15 名被告赔偿 5336 万
元生态环境损失费和 100 万元惩罚性赔偿金。以恢复性司法
理念统领办案,推动开展“补植复绿”59 亩,建成占地 40 亩
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深化跨区域协作,携手祁门县检察
院共同推进牯牛降、仙寓山等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借
力生态检察展示馆“参观+体验”“沉浸式”普法阵地作用,接待
近30 批次、1000 余人参观指导,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活
动,该馆今年获评“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
为”部署要求,助力打造“务‘石’高效”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
康发展。当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持续开展企业家接待日
活动,广泛了解困难与诉求,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 30
余次。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破
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5件7人,提起公诉 5件6人。提升为
企纾困解难“精度”,深入企业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
题”“典亮企业、助力发展”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
困难 13 个。对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助力
企业走上发展“快车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
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扩大府检联动“朋友圈”。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
与20 家行政机关长期“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
“1+1>2”的效果。在服务大局上同频共振,会同县林长办、
河长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河流生态治理等巡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