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干警捍卫“两个确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严格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措施
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书面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努力将
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各个环节。
(二)立场坚定顾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
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涉邪教
类案件 2人。依法严厉打击“枪爆拐”“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
犯罪活动,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116 人、提起公诉 232
人。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涉黑涉恶
犯罪 7人,起诉“黄赌毒”犯罪 33 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
犯罪法》《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
恶斗争的意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宣传走访 7次,
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公检法司同堂培训 1次,
检察官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人员,作
《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 2000 人次。扎实推进反腐败
工作,与县监委密切配合,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监委
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1件1人。
(三)党建引领促发展。积极推行“党建+检察”模式,
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开展“同心
筑梦跟党走,公益有我新征程”红色革命教育活动,筑牢党
员干警的思想根基。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契机,加强党
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
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员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守检察使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多措并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工商联
等7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依法可不
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