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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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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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压实党委
(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破解机关党建工
作难点和堵点,推动形成机关比拼争先、支部攻坚破难、
党员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决定在市直机关实施机关党建
“书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市级机关部门党
委(党组)书记、市直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机关党
委至少报一个项目。
二、立项重点
1.党建示范点创建项目(A 类)。围绕“政治建设举措实、
组织建设质量好、阵地建设标准高、队伍建设要求严、服
务中心成效明、党建品牌内涵深”的创建标准,打造示范
作用突出的机关党建示范点(清廉机关示范点)。
2.党建创新创优项目(B 类)。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
伍、服务中心”核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在打造学习品
牌、优化思政工作、创新组织生活、加强廉政建设、加强
队伍建设、关心激励干部、深化品牌建设、助力基层治理
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形成的典型案例。
3.党建引领助推共同富裕培育项目(C 类)。突出党建引
领,立足单位职能,深化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融,创设党建
工作助推共同富裕的新载体、新办法,集聚组织资源,发
挥组织优势,全力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案例。
三、实施步骤
1.选题立项。各党委(党组)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
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从制约机关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
键问题切入,以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作为“书记项目”主
导方向,按照“切口小、可操作、易推广、年内能完成”
的原则,筛选出代表性强、示范效应好、发展潜力大、含
金量高的项目择优推荐,于 4月15 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通过
浙政钉报送至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建科汪俊处,经评审后立
项。
2.推进实施。各单位要把“书记项目”作为推进机关党
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根据承担项目的工
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
措施,列出“时间表”,排出“路线图”,加强跟踪指导,
督促推进落实。
3.总结验收。项目实施期限结束后,各党委(党组)要
形成总结报告,市直机关工委将采取实地验收、专家评审、
现场评比等多种形式对“书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
估,提出验收意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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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的通知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压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破解机关党建工作难点和堵点,推动形成机关比拼争先、支部攻坚破难、党员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决定在市直机关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机关党建“书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市直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至少报一个项目。二、立项重点1.党建示范点创建项目(A类)。围绕“政治建设举措实、组织建设质量好、阵地建设标准高、队伍建设要求严、服务中心成效明、党建品牌内涵深”的创建标准,打造示范作用突出的机关党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