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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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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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要点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总体要求是: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
认真领会 习近平 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区、
旅游富民”战略,开启“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征程,
描绘“中国梦”的 X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在省、市公布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防违规乱设审批和
变相审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衔接。(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司
法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22 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
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取消审批、改为备
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 100 项以上。(牵头单位:区
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协调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区
各有关部门)
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
程和监管措施等,致力打造“无证明地区”。探索对具备条件的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行
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
分类管理,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
流程在线审批。着力推广“拿地即开工”“容缺预审”“多测合一”“多规
合一”等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
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牵头单
位: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
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放管结合,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加强审管衔接。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权责边
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
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监管内
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主动对接省、市
审管互动平台,建立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监管信息“双
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闭环,确保有效衔接。(牵头单位:
区委编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排全年监管计划任务,梳理编
制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
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
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
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完善
“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线索推送、
处置和反馈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建立自我评估、
外部评价、整改提升的监管效能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区协调办、
市场监管局、大数据运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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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区、旅游富民”战略,开启“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征程,描绘“中国梦”的X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在省、市公布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